为深入贯彻4月16日召开的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,落实“筛查—诊断—报告—隔离”闭环管理要求,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,根据苏控防指[2020]117号文件通知精神,现就做好全国高、中风险地区来海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加大高、中风险地区来海人员摸排
高、中风险地区来海人员,应第一时间向所到单位、所在村居报告,如实提供14天行动轨迹。各地要落实工作责任,加强对4月13日及以后高、中风险地区来海人员的滚动摸排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确保不漏管失控。企业和学校等企事业单位要主动与社区联系,第一时间将掌握的信息通报社区。指挥部各工作专班要及时汇总和梳理研判来自高、中风险地区人员数据,推送至社区、学校、机关企事业单位,开展精准防控。社区要加强数据落地核查反馈机制,做到高、中风险地区来海人员及时核查跟踪到位。
二、加强个人健康码核验
各地要加强个人健康码核验,在客运场站、主要道口,以及居住小区、工厂厂区、商务楼宇、学校、电信和银行服务网点、餐饮场所、宾馆、超市、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个人健康码核验,对个人健康码显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。
三、规范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
自4月22日起,对高、中风险地区来海人员将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。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工作要求,防止疫情传播扩散。
四、全面开展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工作
对高、中风险地区来海人员采样开展核酸检测,在纳入集中医学观察的当日和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前一日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。对于2次检测均为阴性者,隔离期满解除医学观察。对于检测阳性者,规范开展医学处置。
海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0年4月23日
附:高、中风险地区分布(截止4月22日16时)
高风险地区:北京市朝阳区
中风险地区:
黑龙江省:
1.牡丹江市:绥芬河市、西安区
2.哈尔滨市:南岗区、道里区、道外区、呼兰区、阿城区、木兰县
辽宁省抚顺市:顺城区
山东省青岛市:胶州市
广东省广州市:越秀区、白云区